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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6
《博客过时了?》 - [A-N-D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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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ebdesignstudio.blogbus.com/logs/36163301.html
《博客为什么过时了?》是10多天前写的一篇跟风文章,前天被21世纪经济报道的“大声”栏目转载,标题改为《博客过时了?》,同一天,网易财经频道也转载了这篇文章。
21世纪经济报道转文章是付稿费的,不知道网易付不付。另外,我奇怪为什么要把这篇文章归在财经频道,不是有科技版的吗?
以上是广告,以下是正文。
前两天,我写了篇探讨用户需求和用户期望值的文章,这是我对用户这个概念思考很久后的一个阶段性总结,写得很艰难。一是因为之前太固守用户需求的概念,阻止了我对“用户”的更深入理解;第二个原因是我懂得太少,实践也太少。其实,用户期望值不算新鲜玩意,传统商业中已经把这个概念应用得炉火纯青了——当然,他们不一定能把这种实践清楚归纳为对用户期望值的把握和应用。所以,我应该向传统商业学习和致敬。
一直以来,我对传统商业的认知和理解都很有限,互联网头顶的高科技光环和发展现状又进一步蒙蔽了传统商业的很多既定常识,搞得大家都飘飘然,以为把握了互联网的某些趋势和新应用就能超越传统商业理念——这是瞎扯蛋。正确的做法应该反其道而行之:在对传统商业常识充分理解的基础上,把它应用到互联网产品和服务中去。因为,只要属于商业范畴之内的任何操作和运营,一定是遵循商业规律和经济常识的,互联网无非是一种新工具,它的出现开辟了新的商业模式,拓展了更大的商业空间,但它不能超越商业这个范畴,蓝海理论也好,扁平世界也好,去中心化也好,都只是传统商业理念的延伸和新实践。
再回头看自己先前的那些互联网相关文章,大部分显得很无知。即便有些新意,也好像王小波那篇《有关“错误的故事”》中的故事,只是还没人对我大喊:Wrong story!而已。这么说并不是悲观,我仍然会保持“无知者无畏”的精神,不断探究互联网新知、努力去获取新解并最终付诸实践,只不过,这一切都会尽量与传统商业理念相结合。我知道这会很艰难,但作为一名立志于互联网应用的专业人士来说,这是应该而且必须的,而以此相对的,那种赶场一般活在互联网发展趋势前锋的评论家身份,请离我远些,再远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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